【獨媒報導】晚上七時半,天色剛剛昏暗,出海的船隻剛離港,船長便叫眾人找個位置坐好,隨即熄滅船艙內所有燈光。漆黑中,唯一的光源除了船長面前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螢幕發出的微光,就是遠處海面上密密麻麻的耀眼藍光。船長解釋,關燈是為了航行安全,讓眼睛適應黑暗以看清海面情況。然而,在這片海域上,卻不是所有船隻都會熄燈。

船長

為直擊本港水域光害問題,《獨媒》記者於上月(8月12日)晚隨「香港漁船違法使用光燈關注組」(下稱關注組)出海考察。船隻由香港仔出發,一路向東航行,經南丫島、鶴咀、蒲台島及石澳,再轉向北,進入將軍澳與西貢牛尾海一帶水域,沿途駛近發出強光的船隻視察,最後回到西灣河下船。近兩小時的航程中,記者發現當晚約70艘作業漁艇疑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發出耀眼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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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組稱,大批小型燈艇(舢舨)不僅涉嫌違規未加裝燈罩,更常以主力船(母艇)在海面佈置多艘亮着燈的無人燈艇作誘魚,導致執法人員因無法即時確定操作者身份而檢控。有沿岸居民無奈嘆道「犯法點解會冇人理」,他們組成關注組,望透過舉報敦促當局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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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眼藍光如對頭車開高燈

天尚未全黑,已能看見遠處海平面上的點點藍光,船長指,那些藍光幾乎每晚都在,在中國休漁期期間特別嚴重。船長逕直往藍光駛去,越接近藍光的源頭,強光越發眩目,就像夜間駕駛時被對頭車的高燈直射,雙眼瞬間失去對周遭環境的判斷力。船長緊盯着前方的黑暗,直言光線過於刺眼反而會遮蔽真正的危險:「光得滯就會睇唔到(周遭)啲移動嘅物件,有啲移動嘅物件係冇着燈㗎嘛,我哋係要觀察嗰啲嘢。」

為確保安全,駕駛時亦有另一名船員在旁持續觀察海面。船長坦言,雖然大型船隻可透過 AIS 系統辨識,但沒開燈的小艇或漂浮的大型垃圾極難察覺,自己過去甚至曾有過與其他船擦邊而過、差點相撞的驚險經歷,幸好反應及時才化險為夷。

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第313A章)及《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第548F章),香港水域內船隻燈光使用受嚴格規管。除了僅限在指明區域內使用光燈捕魚或誘魚用途外,光燈的安裝亦有高度限制及遮光要求,包括必須安裝在合規燈標下方至少2公尺處,及必須加裝遮蔽或調整角度,確保在通過光源最低邊緣的水平面之上,完全看不到任何直射或經非海面反射出的光線。

小型燈艇只見燈不見人

然而,法例在海面上似乎形同虛設。考察當日晚上8時15分,船隻駛到南丫島與港島南之間的水域,終看見藍光的來源。在蒲台群島以西水域,一艘艘外型相似的小型燈艇(舢舨)上方掛有一排10至12盞、前後共兩排藍光射燈。所有射燈均未有依法例指引垂直射向水面,而是斜斜的往船的兩旁射去,照亮了船側至少50米直徑範圍的海面,直視射燈數分鐘已令人頭暈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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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隨船駛近其中數艘小艇察看,發現小艇雖亮着燈卻空無一人。記者查閱登記冊,發現當晚其中一小型燈艇於同一編號下共登記有6艘。當晚單是在南區附近,類似「有燈無人」的燈艇就有近20艘。

晚上近9時,船駛到蒲台群島以北一帶水域,再發現一艘發出耀眼藍光的大型圍網漁船(主力船)。惟當記者乘坐的船隻嘗試駛近時,該漁船卻突然熄燈,在旁等候不足一分鐘,便見有水警船從旁徑直駛過;另一船身寫着「汕尾」的主力船亦是同樣情況。船隻隨後再向西貢方向駛去,只見東南方近橫欄島一帶水域有20多艘船疑未按規定使用燈罩,往北至西貢近清水灣一帶亦有約30艘小艇發出刺眼光芒。約兩小時航程中,我們遠距離視察約70艘作業漁艇,均疑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

關注組成員Calvin表示,關注組曾多次向海事處反映,情況卻未見改善。他表示雖明白海事處的資源有限,但認為「政府不能單一句資源不足,而縱容違法行為」。他指海事處目前依賴日常巡邏駛近涉事船隻進行檢控,執法效率低,「成晚先捉一、兩隻船」。他建議處方應考慮引進新技術,如無人機巡邏等,以降低成本,同時提高執法成效。

關注組成員Calvin
關注組成員Calvin

強光直射入屋連燈都不用開

海上燈火通明,除了威脅航行安全,更滋擾沿岸居民的生活。隨船出海另一關注組成員Fiona四年前搬入赤柱居住,房間正好對正蒲台島附近水域。她表示,每晚7時起海面漁光便會直射入屋。FIona在家中望向海面,點點藍光清晰可數,高峰期一晚可數出數十艘疑似違規使用光燈捕魚的漁船。「你根本見唔到黑夜,開頭都覺得冇嘢,但晚晚都係咁,你就覺得好困擾、好滋擾。」Fiona 觀察到,近幾年不當使用光燈捕魚的情況愈趨嚴重,不僅船隻數量增加、影響區域擴大,出現的月份亦大幅提前,由以往多在5、6月中國休漁期才出現的強光,今年提早於4月中旬便出現,並一直持續至11月。

關注組成員 Fiona
關注組成員Fiona

Fiona向記者展示家中照片,即使室內關了燈,房間依然被窗外的強光照亮,有時甚至連「燈都唔使開」,睡覺時必須拉緊遮光窗簾布才能入睡。

Fiona提供相片
受訪者提供相片

初時,她以為強光來自政府工程,網上查閱及加入關注組後才發現那是捕魚燈,也知道了舉報途徑。Fiona擔心燈光危及航道安全,便開始頻繁致電海事處反映,兩年來至少投訴了三、四十次,並持續詢問調查及執法進度,但至今未曾接獲因投訴導致成功檢控的個案通知。這讓她忍不住質疑:「犯法點解會冇人理?⋯⋯而家越嚟越多(違規捕魚船隻),(政府)唔去管制、唔去監管,成個海都係。」

Fiona指出,5月的光害最嚴重,甚至可見遠方點點藍光成兩、三排,至少能數出近 20 點藍光。
Fiona指出,5月的光害最嚴重,甚至可見遠方點點藍光成兩、三排,至少能數出近20點藍光。(受訪者提供相片)

情況看似毫無改善,Fiona雖感到無力,但仍然堅持繼續致電海事處反映情況:「唔知改唔改變到,不過打個電話起碼有記錄⋯⋯唔好剩係睇而家呢一刻,唔做就一定冇得改善,但起碼持之以恆,將來先至有機會有改善。」

Fiona向記者展示家中照片,即使室內關了燈,房間依然被窗外的強光照亮,有時甚至連「燈都唔使開」,睡覺時必須拉緊遮光窗簾布才能入睡。(受訪者提供相片)
Fiona向記者展示家中照片,即使室內關了燈,房間依然被窗外的強光照亮,有時甚至連「燈都唔使開」,睡覺時必須拉緊遮光窗簾布才能入睡。(受訪者提供相片)

記者:Iris W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