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建屋 政府棄上訴:適時交代未來路向

【獨媒報導】政府在十多年展開新界東北發展討論,引起公眾關注粉嶺高球場逾170公頃的土地,認為應優先收回。2018年「土地大辯論」後,政府專責小組建議收回部分高球場土地建屋。2023年9月1日,當局收回粉錦公路以東的32公頃土地(高球場舊場),當中約9公頃擬建屋,同年環保署批准環評報告。
城規會諮詢期間,管理粉嶺高球場的香港哥爾夫球會動員反對,不過城規會最終將擬建屋的地段劃為「未決定用途」。哥球會同年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環評報告,2024年底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勝訴,撤銷環保署署長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環保署上訴,上月被上訴庭駁回。
政府發言人今日指,上訴法庭就《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適用準則、環評報告補充資料的法定公眾諮詢程序、程序公義等議題給予清晰法律指引。政府綜合考慮法律顧問意見並作審慎評估後,決定不會上訴。
發言人表示,判詞釐清了香港環評制度下一些重要法律原則,包括並非任何環評報告外的補充資料都必須納入法定公眾諮詢範圍,而是需要視乎個案情況。就本案而言,法庭認為原有環評報告存有不足,而補充資料可彌補環評報告的缺陷,基於公平原則,有需要就補充資料進行有限度的進一步公眾諮詢。環保署會仔細研究判詞提出的法律指引,日後執行環評審批工作時,會嚴格按照《條例》以及法庭確立的法律原則,維持本港環評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透明度及公信力。
政府將檢視擬議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未來路向,包括考慮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未獲批准對發展規模和時間的影響等因素,會在適當時候交代未來路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