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3.3億大維修屬「小型工程」 規管標準比未入伙新樓寬鬆 委員會指實屬諷刺

【獨媒報導】工程如被視為「小型工程」,工程監管程序會較為簡化,須向政府部門提交的報告和文件會較少。宏福苑獨立委員會在報告中直言「諷刺」,指總價3.3億元,涉及8幢、共有數千居民的高層住宅大廈外牆全面翻新工程,竟然被歸類為「小型工程」,適用的監督標準可能比無人居住的新樓地盤標準還寬鬆。
斥ICU沒有正視大維修可帶來悲劇後果
委員會在報告指,根據《屋宇署地盤監察手冊》第二章11號指令,「翻新整幢建築物的外牆」的外部改動加建,會被歸類為「高風險」地盤,然而宏福苑在進行的同類工程,卻被視為風險較低的「小型工程」。
報告指,儘管「小型工程」原意是減少業主的支出和不便,或許在政策考量上有其好處,但部門在設計規管制度時,顯然沒有注意一旦大維修地盤發生火警時可能導致的悲劇後果。報告引述屋宇署助理署長張玉清事後作供所言,如果施工地盤內仍有人居住,工程應屬於「最危險的工程類別」,然而現行的監督標準,卻可能比沒有人居住的新樓宇土地盤標準還寬鬆。委員會因此認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在設計監管制度時,沒有正視大維修的火警風險及可帶來悲劇的後果。
針對棚網、帆布、踢腳板等「臨時建築物料」,委員會特別指出棚網是高風險臨時建築物料之一,若棚網不具阻燃性,火勢便會迅速沿著外牆蔓延。雖然當局在2023年海員俱樂部火警後發出制訂棚架上防護物料的阻燃標準,但在大火發生時,其實沒有足夠制度監督業界遵從,張玉清亦承認檢查棚網僅限於檢視證書,沒有抽樣交由實驗室進行測試。
作業守則未管帆布一般用途 促更嚴規管
委員會又指,帆布由塑膠物料製成,政府調查專組進行實驗和測試均證實,帆布確實是助長宏福苑外牆火勢蔓延的物料。現時屋宇署的作業備考,只涵蓋在斜棚上使用情況,未能涵蓋帆布的其他一般用途,例如在工地各處遮蓋散閒置建築物料。委員會認為規管部門應考慮是否對大維修地盤內使用的塑膠帆布,實施更嚴格規管。
發展局承認踢腳板無耐火標準
至於聽證會不時提及的發泡膠封窗問題,委員會認為基於聽證會證據,有理由相信宏福苑並非首個在大維修使用發泡膠的地盤。雖然屋宇署和ICU在證據上稱發泡膠封窗不常見,但委員會直言,若屋宇署和ICU不進行例行地盤巡查,根本無法得知使用發泡膠用途是否常見。而發泡膠作為「臨時」用途一直未有明確指引,認為情況「極不理想」。
ICU的謝錦明和古小平均供稱,臨時使用發泡膠板「可以接受」,但委員會指若缺乏實地巡查,便會讓不法建築專業人士有機可乘,例如宏福苑單位窗戶被發泡膠遮蓋約15個月,直言「從任何角度,15個月都不可視為『臨時』」,除了發泡膠本身高度易燃,一旦發生火警,更會阻擋室內住戶的視線,導致逃生時間出現延誤。
同樣出現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令火勢蔓延的物料還包括平台通道、踢腳板、竹支綁扎索帶,發展局早前回覆委員會時承認,目前沒有任何規例或指引要求這些臨時物料,須符合任何特定耐火標準,委員會認為屋宇署應就各類臨時建築物料的阻燃性施加更具體的規定,並應進行地盤巡查,禁止在高風險地點,例如棚架及樓寳光井積堆臨時建築物料和相關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