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退山)汉运距今已经有十六个年头了,这个时间不算长,但也不短了。十六年来,各路思想者从汉服入手,对以夷为夏的错误历史观进行了正本清源,逐渐厘清了中、清之别,使错误史观逐渐回归到华夷之辨的正道上来。但尽管如此,十六年后的今天,广大同袍在对满清的称谓中仍然体现出不辨夷夏的状况,突出表现在对“朝”与“国”的定义的模糊,对“朝”与“国”的区别的忽视,将本应称之为“国”的夷狄政权称之为“朝”,以至于言“清”必不离“朝”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这种以夷为夏的名称误用,时时刻刻对我们内心华夷之辨的信念起到暗示、误导和解构的作用。因此,明析“朝”与“国”的区别,从而正确使用“朝”与“国”的用法,不仅是中华之国和夷狄之国的名实合一,而且是作为一个汉本位者的行知合一。

荀子《正名》说:“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东晋僧肇《不真空论》则说:“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可见,名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可以随便确定的。名以实之,以辨物也;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就是说,名以实为圭臬,用以辨别事物;名称一旦确定,事物的本质就会判然自明,思想就能沟通了。

关于国与朝,历史上一贯的定义也并不明晰,混用、乱用之处比比皆是。比如对北方蛮族金和辽的称谓,有称金国、辽国的,也有称金朝、辽朝的;宋朝因其没有取得对周边半汉化蛮族的共主地位(即未建立完整的朝贡体系),也有称“宋国”的;南北朝时期,南北均称朝;五代十国时期,中原五个先后迭起的政权称代不称朝。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那么,到底什么是朝?什么是国?甚或什么是代呢?

“朝”字最早见于甲骨文,其字形好像日出于草木之中,而月还未落的样子,本义为早晨。在古代,大臣们天还没亮就要觐见皇帝,参议军国大事,所以就把早晨君臣聚众议事的地方称为“朝廷”,把大臣谒见皇帝的行为叫“上朝”、“朝见”。由朝廷这层意思,又把君主统治的某一连续时期称为“朝”或“代”。

《论语·公冶长》载:“子曰:‘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不知其仁也。’”其中的“朝”即指朝廷。因为朝廷是政权的中枢,因而“朝”实际上也因之隐含有“政权”之义,这是“朝”与“国”在意义上的最大区别之处。“国”正体作“國”,“國”的初文是“或”(“或”也是“域”的古字)。“或”由“戈”、“口”、“一”三部分构成,是以戈卫口之形,“口”代表城池,下面的“一”可能代表土地,因此,“或”的本义是以武力保卫的城邦或封地。后来,“或”的外面又加了个国字框(即城墙),更加强了城邦的意思,就成为现在的“國”,伪作“国”。

从字形分析,“国”是一个具有鲜明地理区域属性的词,其在上古时期指部落联盟中各氏族的领地,商周时朝指“诸侯国”,均为地方政区;而“朝”则是政治中枢,后世史官为了方便历史划分,就将某一完整的君主统治阶段称为“朝”。

就大一统观念而言, 朝大于国 。比如在周朝东迁洛邑之后 ,诸侯纷争 ,但仍然有一个为首的天子国作为各诸侯国朝贡尽忠的对象, 这个大的朝贡体系就称为“朝”。而秦汉统一之后,郡县总体取代了封国。中央集权的加强,不仅意味着皇室直接控制的范围不再局限于昔日的天子国,而是囊括了大一统中华皇朝所有的郡县;同时也意味着朝贡体系的扩大,朝贡国由原来拱卫周王室的外围封国,变为大一统中华皇朝的卫星国,如传统的朝鲜、 琉球、越南、日本等中华外围国家。以此可见,长期以来,是否建立了朝贡体系,是否拥有藩属国,是某个君主统治时期是否有资格称“朝”的关键条件。

周朝朝贡体系下,周天子为天下共主,诸侯国遥奉周王室,定期朝见周天子,共行周礼,尊王攘夷;而秦汉之后放大版的朝贡体系下,中国(即中原皇朝)是宗主国,朝鲜、琉球、越南、日本等卫星国为遥奉中国的藩属国, 并定期朝见述职。可见“国”是一个较为宽泛的称谓,其含义有两层。

“国”的第一层含义是针对中国而言的:一、就中华内部而言,“国”是中国处于分裂状态下的割据政权,比如战国七雄——齐、楚、燕、韩、赵、魏、秦,再比如三国——魏、蜀、吴;二、就中华外部而言,位于中华朝贡体系之外的化外之邦也可称中华皇朝为“国”。无论秦、汉、魏、晋,也无论隋、唐、宋、明,皆可以“国”称之,只不过汉帝国、唐帝国也好,宋帝国、明帝国也罢,在他们的眼里都是没有区别的,都是中国。

“国”的第二层含义是针对外国而言的:一,中原之外的异方之邦称国,如朝、日、琉、越;二、自域外入主中原的异方之邦称国,如辽、金、元、清。

辽、金、元、清时期,汉人虽然生活在自己祖先的土地上,但在这些时期,汉唐故地髡发左衽,腥膻遍地,却不是真正的中国。因此汉人虽然没有身处域外,但对于他们而言,这些入主中原、以夷变夏的夷狄之邦的任何利益和荣誉均与他们无涉,他们其实也是一群“域外”之人。既然如此,无论其是否建立了朝贡体系,汉人均应与域外之人一样,称其为“国”。

综上可知,长期以来,御用史家对某连续君主时期是否有资格称“朝”的界定,主要是以“是否建立了朝贡体系”,“是否拥有藩属国”为标准来衡量的,而汉运同袍多因循不察,因而造成如今言“清”必称“朝”的局面。因此,窃以为,对“朝”的界定不宜继续沿袭上述标准,而宜高举起“汉本位”和“华夷之辨”的大旗,将汉本位作为第一标准,将朝贡体系仅仅作为第二标准。不宜再像以前那样,只要是占领了中国,并建立了一套朝贡体系的政权,不论夷夏,不管是不是汉本位,就一概称之为“朝”。

同袍们!十六年前,我们达成了一个共识:我们拒绝称呼任何在中国本土所建立的非汉本位政权为中国或中华。今天,我们是时候在此基础上达成另一个共识了!那就是:只有朝贡体系下的中国本土大一统汉本位政权可谓之“朝”;反之,任何在中国本土建立的非汉本位政权,即使它也建立了完备的朝贡体系,我们汉人也只能称其为“国”。基于第一点共识,我们知道“清国”不是“中国”;基于第二点共识,我们明白清国所建立的东亚朝贡体系不是中国的“朝”。它是满人的“朝”,汉人应称之为“国”!(李退山于耶元2019年4月5日凌晨13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