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伊朗的微妙态度

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死于美以空袭后,中国外交部副部长苗得雨前往伊朗驻华使馆吊唁,代表中方表达沉痛哀悼。
不过,新闻标题起得有歧义,结果不少人第一眼以为是他在吊唁的过程中遇难了,评论区里都是这样:

无论是真看错还是恶搞,原句的表达确实有问题——“吊唁”的宾语到底是“哈梅内伊”还是“哈梅内伊遇难”?
严格来说,这个表述是有语病的。因为“哈梅内伊遇难”就不该跟在“吊唁”后面,毕竟在日常用语习惯里,要哀悼也是哀悼死者,而不是死者遇难一事。
更重要的是,“吊唁”通常是不带宾语的,如洪深 《电影戏剧表演术》:“恰巧他的业师死了,他跑到业师家里去吊唁。”
这是因为,汉语“吊唁”一词本身包含了“吊死问孤”的意思。据《辞源》的解释,“哀悼死者称吊,安慰死者家属称唁”。既然如此,在“吊唁”后面加上死者的名字,那就不合适了。
照此来说,语义通顺、没有歧义的标题应该是:“哈梅内伊遇难,外交部副部长苗得雨前往吊唁。”然而,这一报道又要先突出“苗得雨吊唁”这一新闻要素,就把“哈梅内伊遇难”后置了,语病且不说,却不料还造成了歧义。
当然也有人发现了这个问题。环球网在转载时,本来直接用的外交部网站原标题,后来还修改了一次,把“遇难”二字去掉了,以免造成“苗副部长遇难”的误解。

我有位朋友语感很敏锐,提了个问题:“为什么这里用的是‘遇难’?这个词一般好像都用在什么天灾之类的意外事故,放在这里合适吗?”
“遇难”的日常用法确实如此,最常用的就是诸如某人猝然遭遇地震、坠机、车祸之类的天灾或事故,不幸“遇难”,但空袭算吗?
但想想看,不用“遇难”用什么呢?难道说“遇害”?“遇害”就表明有某一方“加害”,也就潜在地指控了美国和以色列的行为。
事实上,国内官媒最早报道哈梅内伊之死,用的就是“遇害”一词,然而,现在显然斟酌过,悄悄改过来了。
如果说是“殉难”,那倒是更贴近伊朗这边的调性,但这又带上了强烈的宗教色彩,这显然也是不合适的。
使用“遇难”一词的好处在于:既表达了对死者不幸遭遇的哀悼,但这又是中立的、世俗的,甚至还隐含着一层微妙的意思,仿佛那就像地震、空难或车祸之类的事故一样,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它就这么发生了。
当然,比起这种咬文嚼字更重要的,是苗副部长的职级身份,在外交礼仪上,这更直接地反映双方的关系和重视程度。
想想看,两年前,伊朗总统莱希飞机失事,当时中国是派出了特使、副总理张国清(副国级)专程前往德黑兰吊唁的。哈梅内伊作为伊朗最高领袖,按说需要派一个正国级的才合乎规格,如2022年英国女王去世,国家副主席王岐山(正国级)前往英国驻华使馆吊唁。相比起来,苗得雨是去年6月任外交部副部长之后,才跻身副部级的,还差了三个级别(正部级、副国级、正国级)。
肯定会有人说“级别不论,派人吊唁就是站队了”,那这就取决于你怎么看了。中国作为一个有独立外交方针的大国,伊朗又是上合组织成员国,吊唁其首脑,无可厚非,然而,中国又以降低特使的级别,表达了自己的外交姿态。
这里面的考量,当然不是我们普通人所能了解的,但以小见大,从外交辞令的斟酌和礼仪上,也能看出中国在此事上的微妙态度:哀悼不幸,祈愿和平,但避免站队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