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歌今年出版的《戈迪乌斯的绳结》,其中提到鹤见俊辅的一篇文章,《自由主义者的试金石》,是就当时日本有名的“都留事件”发表的一篇评论,后来成为战后日本思想史的经典。


都留重人是日本著名的自由主义左派知识分子,他与一位有进步思想的加拿大外交官赫伯特·诺曼有交情,两人在哈佛求学时认识,1942年,又各自作为日美双方的“交换船”的成员,在作为中转地的莫桑比克相遇。


诺曼并不是一个一般的外交官,他在战后曾加入日本的盟国占领军总司令部(GHQ),担任对敌情报部调查分析科的科长,还承担过一项调查任务,负责了解日本共产党领导人的情况。诺曼本人对日本共产党人颇为敬重,GHQ在1945-1947年间与日本共产党的关系也并不坏,然而随着麦克阿瑟主导的对日政策逐渐右转,诺曼与GHQ内部的美国右翼产生强烈分歧,他在日本的外交活动也在1950年结束了。


都留拜托诺曼把自己离开哈佛前留在公寓的一些进步书籍和信件取走。诺曼去到都留以前住过的公寓,找到了书籍,但是没有发现信件,原来信件已经被一个FBI特务先拿走了。该特务原本只是来调查从法国寄给另一个学者的左翼文献,自从诺曼来过,他就被FBI就盯上了。1950年诺曼被召回国,年底就遭到加拿大警察系统长达半年的审讯和调查。1957年,他又被美国参议会的国内安全亚委员会 推上审判台,该亚委员会为此还举行了听证会,其中一个传唤的对象就是当时来哈佛讲学的都留重人。都留被迫回答,“是否知道自己当年在通信中提到的那些人是共产党员,当然其中也包括诺曼。”


这个说法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似乎是在暗示,诺曼就是共产党员。确实,诺曼从在剑桥读书的时候开始,就与一些共产主义群体往来密切,但从各方面证据来看,他应该不是一个共产党员。孙歌在“什么是‘人的自由’”一章仔细地分析了诺曼1948年在庆应义塾大学做的演讲,《说服还是暴力》。从演讲的内容来看,诺曼的思想和共产主义几乎八杆子打不着,孙歌自己也提到,这是“对于古典自由主义政治理念的诠释”。鹤见俊辅在文章中也写到:“在诺曼氏那里,他不是共产党员。诺曼氏的著作中,无论选择哪一本都包括了反对共产主义的内容。” 对于诺曼不是共产党员一事,孙歌并没有进行强调,不知道是因为存在争议故意搁置不谈,还是疏忽所致。


都留在证词中刻意保护了诺曼,但是在都留被质询的八天以后,诺曼在埃及自杀身亡。当时的许多媒体将诺曼的自杀归咎于都留的作证,其实1957年正值第二次中东战争,而诺曼作为这场战争的其中一个斡旋者,对于战争的升级感到幻灭和心力交瘁,这个可能才是他自杀的主因。正是在这个背景下,鹤见俊辅写了《自由主义者的试金石》。


除了澄清都留对于诺曼之死并无责任,这篇文章最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自由主义者的鹤见俊辅,对同为自由主义者的都留重人做出合乎情理的批评,又对日本共产党在这个事件上的仗义执言表示赞赏,并且在这个基础上,提出“自由主义者与其他立场的合作问题”。


对于都留重人,鹤见的批评有两点:一是他高估了美国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的“节操”,“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也没有什么心虚之处,只要在听证会上把事情说清楚,自己可以照旧合法地从事学术活动。” 二是他对诺曼以外的一些共产党员缺乏保护,“在长达120多页的证词的最后部分,都留最终没有守住自己的原则,他还是主动提供了三名美国共产党员的名字。” 尽管这并非他的本意。


反观日本共产党,他们本来可以谴责自由主义者靠不住,但是“《赤旗报》的论述始终强调都留的被害者处境,并且慎重地把重点集中在对美国参议院的批判上。日共的这种态度,表现出了格局的宏大。” 就此,孙歌分析道,“鹤见所说的‘大度’并不仅仅是道德修养上的宽容,而是政治意义上的敌我区分方式。对日共而言,敌人是美国政府,都留是帝国主义霸政治的受害者,抨击都留会导致斗争方向的转移。”


正如孙歌对鹤见文章的概括,“都留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之一,正在于自由主义者如何选择自己的盟友。” 至于为什么需要盟友,鹤见认为,这是因为自由主义不被“地球上某一国家所代表”,或者说,“自由主义在现代世界并没有找到自我实现的体制”,所以“需要在体制上选择合作伙伴”。


这个理由非常独特,鹤见没有展开,孙歌也没有展开。因为一般认为,自由民主制(liberal democracy)就是实现了自由主义的政治体制,即便在现实的民主国家里,它们的制度有或多或少的缺点。在二战结束时,世界上有大约29个民主国家,而鹤见俊辅居然认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代表自由主义。一个可以想到的原因是,鹤见只给出了两种可以选择的体制,那就是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而这两者和自由主义所设想的体制都不完全吻合。因此鹤见认为,“所谓自由主义者,既可以与资本主义合作,也可以与共产主义合作。如果将自由主义者理解为积极守护并扩大自由的流派,那么我想既可以有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支持者,也可以有自由主义的共产主义者。” 他在后面分析了合作的一些基本“政治德性”,比如“必须主动承担相当于合作战线全体的压力”,而不是只“处理自己所承担的那部分压力”,但自由主义者什么时候应该选择和共产主义合作,什么时候应该选择和资本主义合作,他同样没有展开来说,虽然他个人明显更偏向“自由主义的共产主义者”。


我是今年才读到鹤见的这一篇文章,但它的内容和我十年前的思考有相当程度的呼应。十年前,我同样意识到中国的自由主义需要盟友,但原因和鹤见不同。相对来说,他的理由是更系统性的,而我的理由是基于现实情况的考虑。自2012年以来,中国自由主义就开始遭遇国家的系统性打击,维权律师、自由派NGO、自由派公知、有自由派倾向的企业家……这些曾经在民间有着可观影响力的群体和组织,在几年之间被连根拔起。这不仅昭示着以前那种“以启蒙塑造共识”和“建设公民社会”的路径已经行不通,而且它还说明,自由主义已经势单力薄到有被扫出历史舞台的危险。


合乎逻辑的思路,就是找那些对这套体制同样不认可,也同样被打压的群体,所以我优先排除了那种已经向国家主义投诚的右翼自由主义者,以及那种被体制唾弃,却依然对执政党抱有幻想的传统毛派。有另外两个群体吸引了我的注意,一个就是屡遭镇压还能顽强存活下来的中国地下教会,另一个是十分具备互联网思维的青年女权行动派。


其实结盟的问题,自由派里肯定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想到。王怡、李英强、冉云飞,早先都是知名的自由主义者,要说他们最后皈依了改革宗这件事和他们对自由主义困境的思考没有一点关系,我是不信的。由于我的学术背景(我博士论文做的是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我很早就接受了周保松所说的“左翼自由主义者”这个称号,再加上当时交往的朋友,确实是偏向左翼的居多,这样说来,似乎我选择左翼激进的那一批来做盟友,好像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当时确实有一些契机,在给像我这样的自由派和激进左翼的结盟进行铺垫。一个是与托洛茨基和托派的结缘。我自己本人一直有在教授俄国革命的课程,借机熟读了他的传记(多伊彻的《先知三部曲》)和一些著作(如《被背叛的革命》等),他对官僚主义的批判和对无产阶级民主的倡导,让我有意外的认同感。在2017年的11月7日,我通过一些左翼的朋友,邀请了托派若羽来做“加缪讲座”,题目就是十月革命,在评论区,我又认识了另外一位资历更深的托派,也就是至今依然活跃的秋火。后面与《惊雷》一系、张伢子、柴晓明老师的结识,就更顺理成章了。


另一个是对造反派的重新认识,这主要归因于杨小凯。此前许多人根本不会去区分红卫兵和造反派,将“破四旧”、“血统论”、批斗知识分子、抄家、捉人游街、剃阴阳头这种事,通通算在造反派头上。杨小凯自己曾经参与湖南造反派“省无联”,也因为这个下过狱。他的《牛鬼蛇神录》以及一些别的文章,打破了我对造反派的许多偏见。红卫兵里并不都是造反派,因为也存在“老红卫兵”或者“保守派红卫兵”。按照杨小凯的说法,造反派大多出身不好,有不少甚至来自“地富反坏右”的家庭,所以反对“血统论”。文革初期针对“黑五类”的许多典型迫害,主要与干部子弟主导的老红卫兵及其血统论思想有关,与后来才兴起的造反派并无关联。文革期间和文革之后,造反派遭到大规模镇压和清算,有不少人被判刑、劳改、长期监禁,甚至直接处死。在广西,被国家政权体系镇压致死的造反派及其支持者,至少达到数万规模。有些造反派起来造反的动机,不一定是要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也可能是想借机打破他们认为不平等的旧秩序。杨小凯甚至将文革后的政治反对传统,部分地追溯到造反派。我后来认识的那一批青年毛左,就是将自己定位为“造反派的继承者”。


如果我说,青年毛左曾主动释放信号,想要和其他派别结盟,这个可能会让人一些人感到困惑,事实上这就是我从2018年初“广工读书会八青年事件”读出的信息。首先,在我关注这个事之前,已经存在着一个跨越各派别、对这些青年表达声援的联署声明,联署者甚至包括著名历史学家秦晖老师,而秦老师的价值立场,当然是自由主义的。我当时是这么想的:既然有这样一个联署,那说明在某个层面上,已经存在着跨派别的沟通,并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另外,“八青年”被陆续释放和解除网上追逃后,其中有好几个都发表了自己的声明,里面大量借助自由派的语言,如“言论自由”“程序正义”等,这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更加明显的信号。于是我写了那篇《已经打响的精神内战》,发在端传媒,算是对这些信号的一个回应。


当然,光是有这些,其实还是不够的,我必须确认,他们并不是自由派以前所理解的那种“国家主义毛派”。所以在那年,我分别和几批青年毛左进行了对谈,虽然我们没办法就历史问题(尤其是对毛泽东和文革的评价)达成一致,但至少肯定他们并不认同国家主义。这就是我们结盟的基础。这个联盟其实非常短暂,在2018年8月就结束了,但曾经有几个月,在陶崇园案件、广州日弘汽车厂事件以及几个#MeToo案件上,存在着一个跨越自由派、女权主义者、青年毛左和托派的运动联合体。派别之间在各种进步议题上相互声援,壮大声势,形成合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和女权主义者的结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我所在的左翼自由主义的学术共同体里,磨合已经发生很久,一些年轻一代的左翼自由主义者,早就表态支持女权,“同伴压力”早已形成。二是当时#MeToo运动的出现,看起来似乎在引领着中国社运的方向,如果自由派完全置身事外或者与之对抗,那相当于提前将自己放逐。


另外一些原因,对激进左翼和女权都适用:我其实是依据“政治德性”来挑选合作盟友的。这当然是一些偶然的原因,但不得不说,我那段时间接触的托派、毛左和女权行动者,确实都是有我所认同的政治德性的,包括但不限于:能够超越阵营的狭隘立场,对别的阵营展现出一定的宽容理解,能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实践智慧”去判断事件本身的是非对错。虽然这里面有“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成分,但这种最初的印象确实对我后来的行动和思考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


严格来说,在“佳士事件”之后,青年毛左这个群体,基本也已经被瓦解了,如今那些认同毛和文革,崇拜“小王”的“左人”,并不算他们的继承者。托派没有严密的组织,大部分人都各行其是,无所谓瓦不瓦解,但其中一些托派还是遭到了事件的波及。#MeToo运动还在发展着,逐渐建立起自己的合法性叙事,直到后来与少数派慢慢脱钩,并且开始出现一些明显的诬告案件。


如何理解这种曾经的政治结盟或者政治合作?有一点必须要承认,那就是其他派别,或多或少都沾了一点#MeToo的光,因为当时除了#MeToo,没有别的议题具备如此强的动员能力。这也是为什么在合作之中,女权主义会逐渐在少数派里形成一个文化霸权。有的女权主义者不承认这种文化霸权的存在,其实这是所谓的“当局者迷”,跳出身份进步主义的思维范式,这种文化霸权其实相当明显。


所谓文化霸权,在这个语境下可以这么理解:一种意识形态,宣称自己代表真理、正义、进步的方向,或者少数派内部的“共同的底线”,而难以遭到质疑。在《从对#MeToo的三波批评看公共文化的生成》中我就说过,#MeToo(对性骚扰进行网络曝光)尚未成为中国公共领域的“公共文化”的一部分,所以当时有质疑,有反弹,其实是正常现象,但一些女权主义者似乎如临大敌,以之为巨大的屈辱。就如今而言,我们依然难以认定#MeToo已经成为公共文化的一部分,但说#MeToo已经成为少数派内的政治正确,或者说,高举#MeToo大旗的进步女权主义在少数派内部有着文化霸权,那大抵是没错的。


还有哪一些例子?比如今天我说,我曾经对女权主义所表达的支持,大多是策略性的,不少女权主义者会感到义愤填膺,但如果我说,我那时对青年毛左所表达的支持,只是策略性的,那些毛左大概不会有多大的反应,因为他们对待别的派别,可能也是这样。作为非女权主义者,我们不是因为对女权主义价值的承诺(commitment)去支持女权运动,但我们承认这里面的诉求有合理的成分,或者说,即便是站在我们的价值立场,也可以理解其中的一部分,另外那些不能理解的部分,作为盟友,我们尽量谨慎性地不发表意见,这就是“策略性支持”。很讽刺的是,女权主义对于自由主义的原则,对于阶级平等的要求,可能也只是有条件地同意,但她们却要别人因为纯粹道义的原因支持自己,要别人在支持的同时完全接受女权主义的思想,这其实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女权主义者对其他泛进步群体,是有一定要求的,它希望后者能够改造自身,在自己原有的纲领里加入女权主义的部分。应该说,泛进步群体(不同于狭义的进步派),不管哪一个派别,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性别平等理念,只不过未必和女权主义一样(姑以进步女权来代表女权整体)。要求这些派别在性别平等理念上完全和女权主义一样,而且将这种理念置于纲领里最重要的位置之一,无异于将这些派别变成了女权主义的党支部,如女权主义的自由主义分部,女权主义的毛左分部。


我在某个群看到一个非常狡猾的说法,叫“对运动的忠诚”,意思大概是,即便自己不属于某个意识形态阵营,但因为该意识形态在引领着当下的进步社会运动,那基于“对运动的忠诚”,也应该对该意识形态表现支持,即便该意识形态不符合自身或者自己阵营的利益。


仔细一想,这种“对运动的忠诚”,不是以前所说的革命纪律吗?“对运动不忠诚”,不就是所谓的“反革命”?


在我观察和参与社运的这些年,有两次,鼓动者都宣称自己阵营的行动代表了当下进步运动的方向。一次就是2018年的佳士运动。当时群里有人对运动的迫切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质疑,尤其质疑了某些冒进的行动,另外有人对运动发表的国家主义声明提出反对,这些通通遭到运动总指挥(不属于我最初认识的青年毛左)的呵斥,他有一句话,后来在潘毅的讲座上再次出现:只有行动的人才能讲“反国家主义”,不行动的人有什么资格讲“反国家主义”呢?随后,他极力鼓动,要求整个泛进步群体跟着他们一起all in。


另一次就是,某些女权主义的支持者,宣布女权主义依然代表着当下进步运动的方向。


第一次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现在这次,首先我就不同意他的判断,因为经过这些年,女权内部早已严重分化,既有和国家结盟的(比如秦晖老师批判的那些),也有和资本结盟的(比如微博流量女权),更有民粹化的,如果这些代表着进步的方向,那少数派真的要完蛋了。当然,这个不妨碍她们自身依然有着一定程度的团结以及享有相对其他少数派阵营的优势。


其次,更不存在什么“对运动的忠诚”,只有对自身政治原则的忠诚。社运内部不同意识形态的行动者之间,大部分只有合作关系,合得来不合则去,哪天变成敌人也未可知。超出合作的道义关系,有一部分是一些做人的基本道德,比如不告密不出卖。还有另一部分,也就是我说的 “政治德性”,但这并不包括对合作者无条件的迎合,所有的政治行动者,都有权利站在自己阵营的立场,根据自身的判断,来决定要不要配合合作者提出的要求。


提出“对运动的忠诚”这样的术语,其实就是说明,某个意识形态已经做大到一定程度,要开始进行跨意识形态的纪律约束了。这样的例子其实也挺常见。有一段时期,其实少数派里的男性,是不被允许去批判“粉红女权”和“激进女权”的。本来按理来说,前者是一种典型的国家主义女权,而后者经常表现出对男同、跨性别群体、已婚女性、男宝妈的敌意,已经不再具有任何正义性。


然而当时端传媒上面发表了至少三篇东西,从进步女权的角度来论述,为什么这些女权可以成为统战对象,而且要警惕有些男性知识分子借助批判粉红女权和激进女权来潜在地表达自己的厌女倾向。 所以那会儿少数派里偏进步的男性,一般不敢对粉红女权和激进女权进行什么点评。这就是一种跨阵营的纪律约束。


拜#MeToo所赐,女权主义占据了少数派里难以被撼动的文化霸权。然而,在一个非民主国家,女权运动,其实根本就不适合成为引领少数派前进的运动,且不说不存在这样的历史先例,最重要的是,女权运动本身对政体的态度,大部分时候是中立的(宗教群体当然也是一样),这就使得国家对于女权,不需要采取一以贯之的打压,对于与国家作对的,可以打击,对于想借助国家的力量推进性别议题的,完全可以收编,或者合作。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条维稳的思路:国家可以收编女权,女权又可以规训少数派,这是不是一个很省事的办法?这样的思路,我们想得到,那一边的,难道想不到吗?这样来看,端传媒那篇替粉红女权站台的文章,意味是不是有点不一样了?


有的人认为,既然沾了#MeToo的光,那受到一点纪律约束怎么了?就我个人而言,有人以为我和女权的合作,是我单方面蹭了女权的流量,现在居然开始批判女权的“文化霸权”,有得了便宜还卖乖之嫌。这真的是一种政治上的天真。自我2018年夏天卷入运动开始(最早的是陶崇园案),我就被有关部门盯上,当时在武大的讲座被直接取消。在国外期间,因为参与了一些#MeToo案子的组织联署,我不止一次收到中间人传递来的信息,让我“好自为之”。第二年,因为一个学生认识刘强东案的当事人,另一个学生直接参与发起线上声援活动(#Hereforjingyao),我又不得不作为中间人在女权行动者、Jingyao和匿名声援的学生之间建立起联系,甚至代为发布帮助当事人澄清的视频和音频。就是在这期间,我频繁被有关部门的约谈,在某些记录上的积分不断累加。


2019年的这个案子是个烫手山芋,我一开始的时候从没想过参与,在与当事人接触一段时间后,我甚至对她单方面的说法还有所保留,但是在我那个位置,我不可能直接说退出就退出。一方面,那些对运动充满积极性的学生(#Hereforjingyao里,大部分是准备出国的高中生,只有一个是已经在国外的大学生),希望继续留在运动中,但是他们的身份又不想被太多人知道,我不可能把他们的信息直接告诉那些女权行动者,让他们自己建立联系。另一方面,女权行动者那边,也是希望我继续留在群组里,根据其中一位朋友的说法,这个案子最好是通过各派通力合作,来达到一个较为满意的结果,她不想把这个做成一个女权单方面推动的案件(这也是为什么我说我早期合作的女权行动者,确实是有政治德性的)。


事实上我也一样天真,我低估了要付出的代价,被有关部门找,只不过是这里面的开胃菜。从第一个视频发布以来,我就遭到无数来自女权阵营的攻击,她们气不过为什么这个案子会让我这样一个男性自由派知识分子来“出风头”。另一边,我的各种社交媒体的账号,每天都会收到几百上千封来自刘强东支持者的辱骂私信。在2019年7月,我去香港对反送中运动进行参与式观察,照片被放上了微博,随即冲上了微博热搜。有能看到微博数据的朋友告诉我,很奇怪,你这个热搜的数据不正常,明显是被买上去的。在这个案子之前得罪的人,估计没有哪个会愿意花个几万帮我上热搜。


这里面还有一个点让我感到难受,因为我参与过这些#MeToo案件,我似乎被标签为“#MeToo的无条件支持者”,后来很难再对一些存在明显疑点的案子提出怀疑。这种案子从2020年开始就不断出现,有些女权行动者比我更早知道,比如一同参与Jingyao案的万淼焱律师,她代理过不止一个#MeToo案件,也是北大包丽案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她对罗冠军案、李星星案、史航案,全部提出过公开或私下的质疑。还有另外一些在国外的女权行动者,记录了北美女权群事件的整个过程。然而这些案件出现以后,带来的不是女权内部对#MeToo机制的集体反思,而是这些质疑者和反思者的被边缘化和被污名化。2023年暑假我去成都见了万律师,见面之前有人对我进行过劝阻,说“她在女权圈的名声早就臭掉了”,让我不要与之为伍。


把这个过程讲清楚,其实就更容易理解,为什么我如今对进步女权主义提出批评,并不是一件有多突兀的事。有的人没有搞清楚,跟以前的盟友决裂,和背叛自己的原则有什么区别。要是说我现在向体制投诚了,鼓吹国家主义了,那是背叛自己的原则,但要是说我现在批判身份进步主义了,不再策略性支持女权主义了,那最多只能算跟以前的盟友划清界限。我从做公共论述开始,所有的着眼点都是“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我的忠诚只针对我心中的自由主义(存在着某些有不可让渡的基本权利),如果说我也曾经表达过对另外一些意识形态和群体的支持,那大部分是因为,根据我当时的判断,ta们有利于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发展,还有一小部分是因为,他们的诉求符合人之常情,这一部分,大概就是秋火所说的“应然的女权主义”。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自由主义者如何选择盟友?相比十年前,如今的自由主义在中国更加式微,这里面主要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但也同样说明,和女权主义的结盟并没有带来自由主义颓势的逆转,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使得自由主义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变成女权主义的附庸。既然我们关于结盟的思考和鹤见俊辅不同,那其实也可以说,结盟对于当下的自由主义来说,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毋宁说是夺回自由主义本身的主体性。


我们回到那个选择的节点,从自由主义的角度出发,来对当初那些出于结盟的礼节避而不谈的内容,重新进行辨析,这就是夺回主体性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