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类型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角色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及社会发展五阶段论对西欧历史具有强大的解释力。然而,这一理论并不具有普适性。将五阶段论生硬地推广到非西方文明,往往面临理论失灵的困境。马克思本人意识到了这一局限。他将中国等东亚农耕社会的独特生产方式称为“亚细亚生产方式”,视为一种有别于西欧常规演进的特殊形态。这表明,人类社会的历史演化并非遵循单一的线性轨迹,而是多源头、多路径发展的。
其实,可以根据各文明获取经济资源与价值分配的核心方式,将文明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游牧文明,广义而言,是以掠夺为获取经济资源的主要方式;农耕文明或农业文明,以生产劳动为获取经济资源的主要方式;商业文明,以交换为获取经济资源的主要方式。一旦文明在其早期发展阶段完成定型,其社会形态的演进轨迹和发展高度便被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内。在没有跨文化效仿与主动学习的情况下,低级文明形态很难自发跃迁到高级形态。这意味着,游牧文明的下一个自发阶段并不是农耕文明,而农耕文明的自发演进终点也不是商业文明,它们各自在不同的起点上沿着不同的轨迹演进。
大致说来,西方文明属于商业文明,中国属于农耕文明,东亚其它国家也很大程度上是农耕文明。中东国家很大程度上属于游牧文明。
在这一分类中,“工业文明”并不是一个与“农业文明”相平行的独立概念,而是从属于商业文明的一种生产方式。只有商业文明才能内生性地发展出工业生产方式。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受限于自身的分配逻辑与循环模式,其自身演化永远不可能自发产生出工业化。而在商业文明主导的体系下,工业生产方式、农业生产方式甚至掠夺行为都可以并存并被重新整合。
游牧掠夺型文明的演进特征
游牧文明主要起源于早期的游牧民族或渔猎民族。由于地缘环境恶劣、自然产出极不稳定,此类民族难以通过对土地的深耕细作来获取稳定的剩余价值。它们的经济基础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直接“收割”或对其他定居民族财产的暴力“夺取”之上。
从价值创造的维度来看,游牧文明的形态相对处于较低阶段。由于不从事深度改良自然的物理生产过程,该文明在本质上并不创造新的物质价值,而是聚焦于价值的收取与分配。在游牧文明中,暴力不仅是获取外部资源的工具,更是内部社会阶层构建和资源分配的核心原则。由于财富流动的逻辑是零和博弈甚至是负和博弈,社会成员的精力与才智主要消耗在军事动员、战利品分赃及对地缘租金的争夺上。
进入现代社会后,此类文明的社会结构往往退化或投影为高度依赖矿产、油气等自然资源的经济体。它们依靠对地壳中自然财富的“一次性收割”并将其推向国际市场来换取国民生计。在制度层面,这类国家往往表现为“寻租型国家”,其社会分工结构扁平,缺乏复杂的产业协作与技术外溢效应。
农耕生产型文明的制度惯性
农耕文明以精耕细作的农耕民族为典型代表。农耕文明的核心特征在于,人类通过系统性的、周而复始的劳动投入,主动改造植物、土壤及水利等自然对象,从而创造出自然界原本无法自发产生的、源源不断的物质价值。

农耕生产型文明在形态上明显高于掠夺型文明。其最显著的进步在于,它能够依靠人类的辛勤劳动和技术改良(如铁犁牛耕、节气历法、精细灌溉),实现物质财富的非零和增值。然而,在财富的分配环节,历史上的农耕生产型文明依然保留了某种类似于掠夺的单向榨取结构。与游牧民族之间横向的、不稳定的外部抢夺不同,农耕文明内部演化出了极其稳定、制度化的内部垂直榨取机制。
由于农耕生产具有不可移动性且生产周期漫长,生产者极易受到暴力的胁迫。为了维持超大规模农耕协作的安全与稳定,社会演化出了强大的官僚国家机器和儒家等注重身份层级的意识形态。在这种结构中,专事生产的底层农耕者负责价值创造,而拥有政治与军事统治权的皇族和官僚阶层则通过赋税、科役等垂直榨取手段,获取全社会的大部分剩余价值,并将其用于城市建设、大型公共工程以及统治阶层的消费。这种结构培育了社会成员极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主义倾向以及对实体劳动价值的崇拜,重农而轻商。
商业交换型文明的增值逻辑
商业文明,主要发轫于海岸线破碎、多山且人均耕地稀缺的海洋地缘环境,如地中海沿岸的古希腊、古罗马,以及近代的西欧国家。在这样的地缘条件下,社会主体无法依靠本土微薄的农业生产实现自给自足,必须依靠跨区域的海上贸易和商品交换来换取生存资源。
商业文明是资源获取效率极高的文明形态。它的核心增值逻辑不在于物质的物理转化,而在于通过空间与时间属性的改变来改变商品的稀缺性,从而在交易中实现边际效用的增值。例如,将香料从产量过剩的东方运送到供不应求的欧洲,其物理实体并未发生改变,但其所蕴含的交换价值却提升了成百上千倍。
同时,商业文明的分配机制是契约性的、平等的和双向的。为了确保非人格化交易的长期安全,此类文明发展出了极其严密的产权保护法、商法体系、独立的司法制度以及高效的信用中介。由于商业利润的多寡直接取决于交换规模的扩张,这就赋予了商业文明一种内在的、无休止的扩张冲动。为了实现资本的自我增值,它必须不断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开拓新的殖民地或海外市场,并持续进行技术与组织形式的颠覆性创新。这种动力是其能够孕育出现代金融、科学革命和技术创新的根本原因。
但任何一个具体的文明实体都不可能只存在单一的经济行为。商业文明中必然存在着庞大的农业和工业生产行为,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中也同样存在着长途贩运与边境贸易。但其重要性和目的不同。
在商业文明中,交换是经济价值的主要来源。而且通过生产或早期殖民者掠夺而来的资源还会进一步进行交换,少有直接占有和享用。在农耕文明中,生产是经济价值的主要来源,交换仅仅是为了实现自足后的剩余产品的价值;在游牧文明中,掠夺是经济价值的主要来源,交换则是为了获得短缺物资。
商业文明建立起国际贸易和分工体系
现代全球贸易和分工体系是由商业文明国家开拓和建立的,贸易规则也主要由商业文明国家所制订和主导。商业文明基于其无限扩大交易边界、降低跨国交易成本的本能,必然要求全球其他文明区域接受并遵守由其主导制定的全球贸易框架、金融支付结算规则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在这一过程中,其经济价值的主要来源也转向了技术创新,跨境收入主要来自于拥有领先技术而在商品国际化生产中的高额价值分成,以及技术和金融等服务贸易收入。
而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国家是被迫或自觉地参与进国际贸易和分工体系。在这一过程中,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在遭遇外来强大的资本冲击后,为了避免被动边缘化,也积极地向商业文明学习。交换也成了普遍性的经济行为,但其经济价值的主要来源仍然是生产型和掠夺型,靠劳动和自然资源来获取经济价值。
然而,这种学习和效仿并非毫无保留的文明同化。由于历史惯性和底层心理结构的差异,农耕生产型文明与游牧掠夺型文明在深度汲取商业文明成果的同时,也对主要由商业文明国家主导的交换规则和金融秩序表现出本能的抵触乃至正面冲突。
文明类型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角色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分工体系中,国家的文明类型大致决定了它们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西方国家主要靠领先技术和服务贸易来获取价值,中国及东亚国家主要靠生产来获得价值,而中东国家主要靠自然资源来获取价值。
美国是商业交换型文明国家的典型代表,在技术和服务出口方面表现出强大的竞争力,长期保持领先地位。这得益于其在信息技术、金融、咨询、娱乐等高附加值服务领域的优势以及强大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变现能力。
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统计,美国2022年的技术和服务贸易出口约1.08万亿美元。占其总出口的比例最高,为35.7%;显示出其商业交换型文明国家的特征,提供技术创新及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的服务。
中国是农耕生产性文明国家的典型代表。在工业制成品出口方面表现尤为突出。2022年,中国的工业制成品出口约为3.28万亿美元,位居全球工业制成品出口第一。工业制成品出口占全年总出口额的88.6%。充分显示了其农耕生产型文明国家的特征,主要提供重复性劳动。
中东产油国的历史基本都可追溯到游牧掠夺型文明。沙特阿拉伯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作为全球主要的石油生产国和出口国,沙特2022年的石油出口额约为3379亿美元。石油出口在其总出口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2022年高达75.8%。充分反映了其游牧掠夺型文明国家的特征,主要提供自然资源。
可见,文明类型框定了不同国家在当代全球价值链中的基本生态定位。西方国家依托商业文明的法治、金融和技术创新,牢牢占据着规则制定、无形资产及领先技术价值分成的战略制高点;中国及东亚国家承袭了农耕文明深厚的耐劳传统,依托庞大的生产能力奠定了其作为全球实体经济重要地位。中东国家在继承早先游牧掠夺性质的现代演化中,转而通过对巨量石油及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的开采与出口,成为全球主要的能源供应基地。
未来全球分工格局的演化,仍将深受这种文明底色的影响。但也会出现一些变化。中国在加快高新技术发展方面具有强烈的主观愿望,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份额持续上升。但受制于缺乏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技术的提高主要依赖于模仿和追赶,很难摆脱其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农耕生产型角色。
中东产油国也在努力推行去原油化改革,但能否摆脱对单纯开采自然资源的路径依赖,关键取决于其能否在内部建立支持创新和实体经济的制度体系和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
与此同时,经历了实体产业空心化的西方国家正在力推制造业回流,但其面临着缺乏相应的成熟劳动力市场、高昂的人工成本以及产业配套,极大地削弱了其重建高效实体生产体系的可能性。也许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在工业制造中的广泛应用有助于复苏其制造业。
2026年7月10日